某专业技术人员提问:
Question
规范编写组的老总们,你们好!
我是一名路线设计人员,请教一下,在新版《公路路线设计规范》P4页第2.2.2条第3款第3)点规定:“设计交通量低于5000辆小客车/日时,宜选用二级公路。”
结合该款第2)点我对该条文第3)的理解是:设计交通量低于10000辆小客车/日时,宜选用二级公路。低于5000辆小客车/日时,宜选用三级公路。请问,新线规第2.2.2条第3款第3)点是不是笔误将10000辆小客车/日误写成5000辆小客车/日了?
专家回复:
Answer
您好!您提到的规范条文中的交通量数字并非笔误。
新《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在修编时落实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修订原则,弱化了交通量在公路技术等级选用方面的作用,突出了路网功能和公路规划在公路建设项目等级选用论证中的作用。
该款条文(第3款)内容是针对“主要集散公路”而言的。尽管其交通量可能小于次要集散公路,但从功能上,则推荐选用二级公路。这也与2014版《标准》第3.1.2条第4款中,“主要集散公路宜选用一、二级公路”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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