昵称:zxjt 单位:湖北竹溪县交通局 来源:地址:湖北竹溪县人民路9号邮编:442300 时间:2007-02-11
郭总: 你好! 我最近正好要设计一条路线,但没有最新的交通路线设计规范,请问你那有最新的路线设计规范吗?有的话能否发个电子版给我。谢了!
你好! 已发送到你的邮箱,请查收。
昵称:jenny 单位:重庆弘业勘察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地址:重庆市弘业勘察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编:409000 时间:2007-02-07
麻烦郭老师您发一分路线规范的PDF给我邮箱可以吗?
你好! 已经发送,请查收。
昵称:changsheng80 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来源: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中南院水保处邮编:410014 时间:2007-02-03
你好!规范对路基设计标高的规定为:三级公路宜采用路基边缘标高,在设置超高、加宽路段为设超高、加宽前该处边缘标高。如果我有一设计速度30km/h的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m,那是不是意味着我的路基设计标高位置永远为距路中心线3.75m的地方啊?但现在有一个超高5%,加宽1m的平曲线,曲线内侧距中心线3.75m的地方其标高与路基设计标高差0.01m(从横断面图上直接量取所得),不知道纬地是怎么处理的?
你好! 对于你的这个项目来说,采用的超高方式是绕曲线内侧路基边缘旋转,那么路基设计高程的位置就应该是一直都位于未进行超高和加宽的路基边缘位置,即距离中线3.75m的位置。 请你注意,采用此种超高方式在进行超高渐变时,在超高过渡段起点前需要先进行土路肩抬肩,即在超高过渡段起点位置的土路肩横坡是与正常行车道横坡同坡的,而旋转轴位置就位于土路肩抬肩后的曲线内侧未超高加宽的路基边缘。你所提到的全超高横断面内侧3.75m位置的标高与路基设计标高相差0.01m,就是因为考虑的旋转轴位置不一样所致,也就是说横断面3.75m位置的标高是土路肩抬肩后的标高,而路基设计标高是位于正常路基横断面(土路肩没有抬肩)边缘的位置,所以此位置与设计高之高差应该是再减去土路肩抬肩的高差:0.5m×(2%-3%)=-0.005m。至于你所说的相差0.01m而不是0.005m则是因为四舍五入的原因。
昵称:herosu 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 来源:地址:-邮编:5192241 时间:2007-02-01
对了 麻烦郭总您也发一分路线规范的PDF给我邮箱可以吗:)
你好! 邮件已发送,请查收。
昵称:xiezhiguo 单位:江苏省宝应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来源:地址:邮编: 时间:2007-01-31
郭总: 你好! 我最近正好要设计一条路线,但没有最新的交通路线设计规范,请问你那有最新的路线设计规范吗?有的话能否发个电子版给我。谢了!
你好! 最新颁布的2006版路线设计规范应该各地的交通书店都能买到,我手头也只有pdf格式的新线规,已发送到你邮箱,请查收。
昵称:zooiizit 单位: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 来源:地址:广西南宁市中华路十四号邮编:530011 时间:2007-01-18
郭工:你好!同意你们对此问题的意见,我们将继续向国土局解释清楚这个情况,希望得到他们的理解。 我们认为不管是采用梯形法还是坐标法计算出来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之间的偏差都不大(断面数据满足规范要求时),梯形法与坐标法计算值之间的差异就更小。我们在施工图中提交的是公路用地界及其坐标、面积,征用土地表中的各类土地面积也是依此计算得来,但用地表中提供的用地界坐标及面积与地界线所包含的面积不相等,就难免给别人找出把柄,即表示我们计算的征地数量并不是公路实际用地,且其面积也不等于用地界线包含面积。
欧工: 上面说“这不是我们的计算精度的问题,是工程实际和理论计算之间的必然差异”罢了,这并不属把柄性质。我想只要讲明确问题的来龙去脉,并说明这是符合交通部公路规范要求的和习惯做法的,应该是可以沟通的吧。比较实际的方法是提出一个恰当的一个差异范围来,如果超出这一范围,就应加桩等等。
昵称:zooiizit 单位: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 来源:地址:广西南宁市中华路十四号邮编:530011 时间:2007-01-17
郭工: 你好!公路中用地界面积计算的误差正是由于弯道的存在而造成的,如果在直线路段则其计算面积就等于实际面积了(如附图)。公路中的弯道半径一般在几十米到几百米,而我们的桩距一般为20m,小半径中还应适当加密;《公路勘测规范》中对此有具体要求,满足规范要求时,其面积计算误差就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如果用户不能提供足够密度的断面数据,当然用什么方法也不能计算出需要的面积。按照用户提供的足够计算精度的中桩间距计算出来的面积应该等于按此数据绘制得到的实际图形面积。我们最终提交给国土局的用地面积是依据“面地表”中的数据复核计算的,如果按此数据计算得的面积与图形面积不相等,则我们无法说服国土局。
你好! 问题正如你所说,由于路线曲线造成。 我们可以考虑增加直接按照坐标计算用地面积的方式。这里请其他用户也提出是否有这样的需求。 但是我们知道,因为在曲线段落,采用坐标方式计算的用地面积肯定会小于公路实际所需要的面积。而采用目前通常使用的梯形的方式计算的面积则更接近实际需要的面积。其面积数值往往介于实际面积和坐标面积之间。在同样断面数量的数据基础上,如果以实际面积作为目标的话,目前方式计算的面积更为准确了。参见附图。 还有兼顾到到许多低等级公路项目中包括放用地界桩未必使用全站仪或GPS等坐标方式,而是采用简单的依据中心桩量距的方式。在曲线路段,虽然断面数据有限,但是实际现场放样的人员自会根据路线走向进行用地界桩的施放的。比如山区公路。还有,如果用户数据不全,目前软件不会计算一个离谱的面积出来,而采用坐标计算时,如果数据不全恐怕计算的面积是很难控制的。 你提出的需求是落在实地的界桩连线面积与设计计算面积之间的差异问题,我想是否向国土局的人员说明问题的原因(在于曲线的影响,如果将桩位加密至1米或者更小该问题就不复存在了,但又不可能加密到这种情况,所以...... 这也不是我们的计算精度的问题,是工程实际和理论计算之间的必然差异问题。)人家就会给予理解并放行的吧。或者给予一个差异范围的要求吧。如果按照其他专业和方面的要求,而抛开公路行业习惯做法和要求,重新审视公路设计中的每一步工作,恐怕可以找出一堆这样的不符合的问题来的。尤其像土方工程方面。 继续讨论了。
昵称:zooiizit 单位: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 来源:地址:广西南宁市中华路十四号邮编:530011 时间:2007-01-16
郭工: 你好,公路中计算用地面积是采用了梯形近似计算法,造成弯道部份计算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虽已能满足工程要求,但随着土地管理的规范化,现国土局都要求提供用地坐标,并依此来计算复核申报用地面积(与纬地计算不一致);能否将纬地用地表中的面积计算改为使用坐标计算?谢谢!
你好! 记得在前面给用户的答复中,对于公路上的近似计算方法一说,论述了在不少地方是客观存在的,例如中分带位置的设计标高位置、土方数量的计算方法等。正如你所说,已能满足工程要求,也基本上是约定俗成的了。纬地软件是按照部颁图表编制示例及常规计算用地面积的方法进行计算的,用地表的面积计算是满足设计要求的,也是符合大多数用户计算用地表面积的方法和要求,这也便于用户进行计算复核。 对于你提出的要求,请你发送详细的计算示例表格及说明,我们可以一起讨论,是否在以后版本中进行修改,并且还要考虑到大多数用户是否能够接受此方法。 应该说按照坐标求解两侧点组成的多边形的面积了与目前的一贯做法相比较肯定是有差别的,这一差别在曲线半径较小时较为明显。而减小这一差别的方式之一便是曲线加桩了。
昵称:awayaway 单位:河南省水利设计院 来源:地址:郑州市丰产路73邮编:450000 时间:2006-12-11
请问贵公司:   我做南水北调桥头引道线路设计时,对于4.5m净宽的四级路(20km/h),如果直接由直线接圆曲线,那么在纵断面设计时,竖曲线难以包含于平曲线中,竖曲线一般会跨于直线和圆曲线上;如果由缓和曲线接圆曲线,虽然可以解决平包纵的问题,但是我以为不为规范所推荐.另外,在出桥头的地方,由直线接引道圆曲线,为保证规范要求及保证超高加宽段不伸入到桥上,桥头的直线段就显的很长.由缓和曲线接圆曲线就不会有这种感觉.我想知道,对四级路,桥头引道到底由直线接圆曲线好,还是由缓和曲线接圆曲线好?另外,竖曲线始点距离桥头多远为宜?
你好! 我认为对于你做的项目,应该在一开始就从总体上对于整个项目的指标采用进行论证,确定整个项目的标准,来指导所有后续的设计工作。因为或许这样的项目有其特殊性,可以参考一些地方标准和特殊项目的标准。 1、如果按照规范的20KM/h的四级公路标准来进行设计的话,首先平面上根本没有必要考虑设置缓和曲线,只考虑使用直线和圆曲线就可以了。规范上有明确的说明的。公路上使用缓和曲线的需要是与公路等级或者说设计速度直接相关的,也就是说才20km/h的速度情况下使用缓和曲线是没有意义的。但是,这与项目需要设置超高和加宽过渡段是两回事。 2、对于路线的平纵组合设计,讲求的是平竖曲线之间的相互对应和协调,即有小半径的平曲线就应该有小半径的竖曲线与之对应;有大半径的竖曲线时,就应该猜采用较大半径的平曲线与之协调;对于你项目中遇到的“竖曲线难以包含于平曲线中”,我认为或许你竖曲线指标普遍取用偏高了吧,才导致这样的情况的。而这也与是否设置缓和曲线无直接关联,是否需要设置缓和曲线不是取决于平包竖,而是取决于等级和设计速度,包括你所说的桥头的情况。 3、竖曲线始点距离桥头距离的问题我认为也只取决于规范所要求的竖曲线半径方面的要求,而不是其他。 以上仅为个人意见,供参考。
昵称:KFC 单位:湖南省交通勘察设计所 来源:地址:交通科学研究院邮编:410015 时间:2006-11-22
郭工你好: 谢谢你的回复. 我还想确定一点就是互通匝道的硬路肩超高值可否大于5%,因为新的路线规范对主线硬路肩超高规定了不大于5%. 我已将我单位的土方表格发到了贵单位的邮箱(guotf@163.com),请查收. 再次谢谢!!!
你好! 新规范中对主线硬路肩的横坡不超过5%的要求主要是考虑硬路肩上停车的需要出发的。对于匝道好像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我认为如果该匝道需要考虑停车需要时(硬路肩宽度也大于2.5米以上)应该考虑横坡不超高5%。如果没有停车须要,就可以不用作次考虑了。也就是说从匝道的断面组成、匝道功能、匝道长度出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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